【公告】眉县人民医院关于设立院长接待日的公告
2024-06-18 分享
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,增加医院管理透明度,提升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,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及院内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,高效推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,现就我院“院长接待日”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接待时间
每周三下午3:30-5:00(如遇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)
二、接待地点
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小会议室(人大代表联络站)
三、接待内容
1.接受群众意见建议、信访投诉及合理诉求;
2.接受本院职工问题反馈的意见建议;
3.接受正常业务来访。
四、接待程序
1.来诉来访人员在院办室填写来访登记,并注明事由。
2.院办公室根据群众来诉来访登记情况,安排好接待顺序,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。
3.医院领导听取来访,根据需要,通知所涉及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,并做好接访登记。
4.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,能够现场解决的,由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;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,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,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,批转或责成相关职能科室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。
5.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,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。
六、来访须知
> 来访人员可在接待日前一天进行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,无预约者视当日情况安排预约登记或接待。接待工作人员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及接待安排。
电话预约:0917-5542760(工作日内)
现场预约: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党政办公室
> 来访人员须自觉遵守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到指定场所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,据实反映情况和问题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;做到不妨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,感谢配合。
期待广大就医患者、家属,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,共同为医院的发展献言献策,共创美好未来。
眉县人民医院
2024年6月18日